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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管理制度
2018 - 03 - 13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工作会议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会议的质量与工作效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基金会工作会议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召开的所有工作会议,包括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基金会监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会议、工作例会、年度工作会议,以及基金会不定期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第三条    基金会召开工作会议应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章程》的规定,按照工作需求安排,以保障基金会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为基本目的。第四条    基金会工作会议由基金会办公室协调筹备组织安排。每次会议应予以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纪要应存档。第二章  理事会工作会议制度第五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召开。第六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的召开由理事长决定,但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七条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行使基金会章程第九条规定的职权。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及制定;(二)选举及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三)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四)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五)决定设立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六)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财务决算和预算。第八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2026 - 03 - 06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5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点击查看完整版2024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pdf
2023 - 12 - 22
2022年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度卫生交流和扶贫项目.pdf
2018 - 03 - 13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障捐赠人、受益人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扩大基金会的公开透明,提高基金会公信力及社会影响力,进一步促进基金会公益事业发展,本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基金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将基金会内部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通过自媒体及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对外披露的活动。基金会应当以真实、准确、完整为披露信息的基本原则披露与基金会相关的信息,但依法不予披露的除外。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三条 基金会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将主动披露: (一) 基金会名称、简介、使命、宗旨、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 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 (三) 基金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管理信息(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 (四)基金会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联系信息,以本基金会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 (五)基金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六)基金会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七)基金会开展慈善项目的信息(如...
2025 - 06 - 05
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4年度审计报告完整版点击查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4年度审计报告.pdf
2023 - 06 - 28
2022年余彭年慈善基金会捐赠项目支出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