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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和2018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及2018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9.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0.中国航天基金会 11.南都公益基金会 12.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3.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4.凯风公益基金会 15.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16.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17.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18.中国癌症基金会 19.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 20.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21.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22.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23.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 24.韩美林艺术基金会 25.爱慕公益基金会 26.中国医学基金会 27.兴华公益基金会 28.心和公益基金会 29.智善公益基金会 30.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 31.王振滔慈善基金会 32.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3.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34.萨马兰奇体育发展基金会 35.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6.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37.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38.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9.中远海运慈善基金会 40.中国和平发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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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整版点击查看63734214435126321635780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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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18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整版查看63734214088270332028765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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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18)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点击查看6373421295377069619804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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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深财法〔2019〕13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深财法[2018]26号)等文件,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对我市有关单位提交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共有402户非营利组织被认定为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根据认定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第十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5月16日原文链接:http://szfb.sz.gov.cn/gnlm/wall/tzgg/content/post_3040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