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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1年度审计报告完整版点击查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1年度审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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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整版点击查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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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彭年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余彭年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法》、《余彭年慈善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必须符合本基金会的使命、价值观和业务范围,并且符合理事会所作出的阶段性战略规划要求和年度预算。第三条 项目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第四条 项目应具有以下特征:目标明确,预算清晰,预算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估,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以下三类项目原则上不予开展:1、具有宗教性、政治性活动倾向的项目;2、具有明显营利性经营倾向的项目;3、合作对象在年检或评估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项目;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五条 项目评审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在项目审批会议前3个工作日,将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材料(项目申请书、实施方案、预算明细等), 抄送全体项目人员及其他列席人员。参会人员在项目审批会议上对所提交的项目进行审议,并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是否需要补充调研等,决定通过或不通过。1、对于评审不通过的项目,驳回项目的申请;2、对于评审通过的项目,可以直接走立项流程:3、评审不通过、但会议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材料或者补充调研,然后进入项目复评。第六条 项目复评此环节针对的是需要进行复评的项目,对接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明确转达初评的意见和建议,补充调研、完善资料,直至认为可以提交复评。项目资料终稿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发至参会人员,然后在项目复评会议上进行最终集体评议,决定通过或不通过。1、复评通过的项目,可以直接走立项流程;2、复评不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给评审机会,驳回项目申请。第七条 项目评审会议参加人员由基金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申请立项部门、项目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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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彭年光明行动“项目报告: 2023年陕西省“彭年光明行动”项目工作总结.pdf2023年赤峰市残疾人联合会“彭年光明行动”项目总结.pdf2023年湖南娄底市“立珊光明行动”项目总结.pdf山西省永和县桑壁镇路灯建设项项目工作报告-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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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理事会及理事、监事保证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点击查看余彭年慈善基金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pdf